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北大学生包丽(化名)受虐自杀案等8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件作出判决,受到广泛关注。最高法院指出,不仅殴打等身体暴力属于家庭暴力,而且持续使用侮辱、贬损方法和威胁自残等行为也构成家庭暴力中的心理暴力。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包力(化名,本名陈某某)在北京某酒店吸毒自杀。同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杂志发表题为《冰冷的爱情:北大自杀女孩的聊天记录》的报道,揭露了包莉在与男友加纳莫林交往期间遭受的情感虐待。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后,穆令寒于 2020 年 6 月被捕预先注意。北京大学学生穆某某(左)和女友包丽(右)。 2023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穆令寒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同时,被告穆令寒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获判赔偿原告蔡木某(被害人母亲)各种经济损失共计73万余元。一审判决宣判后,蔡萌萌、韩梦琳均提出上诉。同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穆令寒刑事虐待民事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事件被称为“第一起PUA事件”。在先生。针对某某虐待案,最高人民法院称,某某先生继续采用侮辱、不尊重等方式对他进行心理折磨、折磨。家庭。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处罚。案情显示,某某与陈某某于2018年8月开始恋爱,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两人共同居住在北京某学生公寓、某某家和陈某家。 2019年1月至2月,莫某和陈某前往广东省、山东省看望父母。自2019年1月起,莫某开始抱怨陈某过去的性经历。他多次向陈女士询问性经历的细节,与她争吵,并对她进行频繁、长时间、持续的性侵犯。我侮辱了恩先生。他还发表了激进的言论,包括称Mr.陈先生通过堕胎等方法来恢复心理平衡。同年6月13日,陈某某与某某争吵后割腕,后割伤自己。同年8月30日,陈某某与某某争吵后吸食毒品。之后在进行洗胃等治疗措施后,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2019年10月9日中午,陈某某在某某家再次发生争执,遭到某某辱骂。下午 3 点 17 分左右当天,陈某某独自外出,入住一家酒店。下午5时40分左右,他在网上购买毒品后服药自杀。他被发现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2020年4月11日,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何兰律师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鲍丽去世的消息。法院判决穆先生严重虐待女友,导致受害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成虐待罪。牟某某、陈某某的社区生活等行为构成了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物质基础。综合考虑事实,婚前同居的男女关系属于虐待罪的家庭关系范畴,某某符合虐待罪的实施条件。从侮辱的内容、频率、持续时间、持续时间和影响来看,莫先生对陈先生的侮辱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陈某某精神状况持续恶化,并不断采取极端措施,最终导致自杀。陈某某反复、频繁、长期、持续的虐待行为造成了陈某某的自杀风险,并且是该风险不断强化、增大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陈某某自杀的危害后果与刑法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综合考虑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态度,依法作出判决。总之,牟某因施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照片是两人的谈话记录。最高法院认定,在婚前同居的男女关系中,如果存在同居的基本事实,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虐待行为。社会内部、同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虐待行为;与殴打和骚扰不同,受害者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并向司法和警察机构寻求帮助。受害者往往以“家庭丑闻不能公开”为由保持沉默,导致身心进一步受到伤害,有的甚至自杀,造成严重的社会损害。本案中,某某与陈某某已形成前述法律规定所界定的“同居亲属”关系。两人的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以虐待为目的的家庭关系,穆先生符合虐待罪的条件。至尊凑rt还指出,那些继续对家庭成员进行侮辱和不尊重等精神折磨的人,属于《刑法》第260条第1款所定义的“虐待”类别。随着莫和陈同居,两人情感上的依赖不断加深。莫始终沉迷于陈过去的性经历,他对此感到不满,因为他认为陈欠他的。 2019年1月至9月,莫某长期、频繁、持续地对陈某进行批评、谩骂、侮辱。语言恶劣,内容粗俗。由于多年来心理暴力的积累,陈先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遭受了极度的精神摧残和折磨,割腕、自残,最后吸毒自杀。某某的殴打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情节严重。最高法院还指出,因果关系如果精神虐待使受害人难以忍受并使他们处于自残或自杀的高风险,从而导致受害人自残或自杀,则必须找到虐待与有害结果之间的联系。程某某作为程某某精神状态极其脆弱的始作俑者,并且作为与程某某关系密切、有一定赡养义务的同居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程某某处于潜在的危险状态。程某某割腕自残时,因吸毒过量接受洗胃治疗,并被开具病重通知书。而他也应该适时关注陈某某的精神状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防止陈某某再次陷入极端情况。但孟先生完全不顾自己所造成的危险局面,继续反复批评。辱骂陈先生。最终,陈先生实在无法忍受,吸毒自杀。因此,莫先生的虐待行为与陈先生的自杀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阅读更多 包莉在北大最好的朋友:墨凌寒曾因为包莉不是处女而强迫她下跪。 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穆令寒虐待刑事案民事上诉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过授权渠道获得了穆凌寒刑事滥用职权附带民事诉讼案二审判决书。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鲍力在北京某酒店吸毒自杀。 2020年4月11日,包力在医院去世,牟某涵随后因涉嫌虐待罪被逮捕。莫某涵 (ri右)和鲍丽。该报注意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三点理由驳回了上诉人穆令寒及其律师提出的关于穆令寒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认为穆令寒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构成虐待罪的要件。穆令寒的上诉理由及辩护律师的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采纳。法院提出三点理由,证明沐凌寒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 2023年6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穆令寒涉嫌犯虐待罪民事案件依法公开作出判决。沐凌寒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与此同时,沐凌寒收到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赔偿原告蔡木某(被害人包丽的母亲)各种经济损失共计73万余元。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告蔡萌萌、韩梦琳提起上诉。沐凌寒认为,她没有犯虐待罪,不应该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报获得的一封手写申诉信中,沐凌寒表示,他相信自己是清白的。他认为,他和鲍丽之间的争执是情侣之间的“争吵和纠纷”,法律认为这没什么关系。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她(包莉)”。他还写道,一审法院的定罪“助长了利用网络暴力博取关注”,“助长了‘为自杀辩护’的不正之风。”二审法院表示,调查结果显示,穆令寒和鲍丽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定期同居,并到对方家中拜访了对方的父母。同居期间,双方父母均认可同居状况和男女朋友关系,以结婚为目的。沐灵寒和包厉虽然还没有登记结婚,还没有正式组建家庭,但在长期的同居过程中,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感情上互相依赖,生活上互相支持,都在积极准备结婚。所以,他们的关系和家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沐凌寒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其次,虽然诉讼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沐令寒对包黎实施了身体暴力,但沐令寒本人的供述、多名目击者的证言以及微信聊天记录都表明,沐令寒与包黎有过性经历,并且他和包黎之间存在着性关系。尽管他知道并接受他们正在约会同居后,他没有接受包丽的分手请求,但同时又沉迷于包丽过去的性经历,可能被人看到利用它们进行虐待,少了频繁、长期、执着地表扬和批评包丽。上述沐凌寒对包丽的频繁侮辱、虐待行为,属于精神折磨性质,属于虐待罪规定的虐待行为。该报指出,包丽的一位前好友作证称,沐灵寒与包丽承认交往后,因包丽不是处女,沐灵寒经常与她争吵,“推她、打她、掐她手臂、强迫她跪下”。包力、莫某涵的网上聊天记录及照片 二审法院从牟令涵侮辱、侮辱的持续时间、频率、粗俗程度及后果来看,包力无法忍受,割腕,造成吸毒过量。 ・法院认定凌寒对包力的虐待已经到了残暴的地步。第三,从2019年9月24日起至案发为止,包丽与莫凌寒一直住在一起。 2019年10月9日,在包厉长期遭受精神折磨、对他产生精神依赖的情况下,沐灵寒再次对包厉进行言语挑衅,直接导致她离开沐灵寒家,住进酒店,并决定吸毒自杀。法院认为,穆凌寒当日对包丽进行长期精神虐待并多次进行侮辱性言语挑衅,与包丽自杀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总之,穆凌寒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沐凌寒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解释二审判决为何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二个insta判决书称,上诉人包丽母亲的律师辩称,穆令寒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认为一审判决对穆令寒虐待罪的量刑异常轻。二审法院经调查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沐凌寒主动追究或者纵容鲍丽的死亡。同时,从沐凌寒先生联系包厉、找到包厉、为他提供治疗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沐凌寒先生并不希望包厉死,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更没有故意拖延治疗。原审法院在以虐待罪对沐令寒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沐令寒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因素。所判处的刑罚在法定范围内,符合刑罚与罪名相称的原则,这句话是恰当的。因此,蔡英文庭审律师的代表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会采信。判决书显示,鲍丽案发时精神状态极其脆弱。同报报道称,在二审裁定中,法院在证明被告人穆凌寒的虐待行为与受害人鲍丽自杀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时表示,“案发时,鲍丽不是儿童”,一直处于弱势。沐凌寒不断的指责和侮辱,让她的精神状态面临着脆弱的风险。他指出,诉讼中的证据证实,包丽女士在与穆凌寒女士发生关系后,精神状况恶化。对沐灵寒的依赖加深,让沐灵寒产生了长期的处女情结。包丽遭到羞辱、谩骂、精神折磨和迫害压抑,她的人格受到不尊重。为了维持与沐灵寒的关系,包厉女士反抗、坚持,但最后还是决定屈服,保持沉默,包容沐灵寒的负面情绪。法院认为,沐凌寒作为这一危险的制造者,与被害人包力关系密切,有一定的共同生活义务。当包力割腕自伤,因吸毒过量接受洗胃治疗,被确诊为重病时,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包力精神脆弱,处于高危状态。他必须及时关注包丽的精神状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之前的险情,防止包丽再次陷入绝境。但沐凌寒对自己营造的危险状态视而不见,仍然屡屡批评和侮辱包黎,导致包黎精神脆弱的高风险状态继续陷入困境。确认并升级。案发当天,包力在愤怒的言语中,吸毒自杀,惨死。二审法院认为,包丽在与沐凌寒发生关系之前,性格开朗、善于交际。然而,在与沐灵寒交往后,她经常因为沐灵寒的不断批评和侮辱而感到郁闷和压抑,并经历过割腕自残、接受药物过量、洗胃治疗等极端情况。约会仅仅一年后,他决定吸毒自杀。可见,正是沐凌寒长期的精神压抑,让包丽女士感到自己在不断失去自尊和尊严,逐渐失去了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包力吸毒自杀前发的微信内容,有力印证了沐凌寒长期的精神折磨导致包力走向了迷途。对他的自我价值的判断。可见,包力的精神状况持续恶化,并不断采取极端行为,最终导致其自杀。沐凌寒频繁、长期、持续的虐待行为是造成包丽女士自杀风险并不断强化和增加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鲍丽自杀与刑法规定的危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对本案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推理分析,根据刑法规定,从犯罪主体、犯罪客观行为、因果关系等方面,认定被告人莫凌汉构成虐待罪。穆令寒提出的无罪辩护及其律师发表的无罪辩护意见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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